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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1-2022学年“自立自强标兵”、“上银菁英奖学金”人文学部初评的通知

2022-09-28

各位同学:

根据学校“自立自强标兵”评选及奖学金评审工作统一安排,现开展2021-2022学年“自立自强标兵”、“上银菁英奖学金”人文学部初评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自立自强标兵

(一)评选条件

1.2021-2022 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拥有自信自立、自强、自助的优秀品质,自强不息、追求卓越;

2.爱国爱家,务实敬业,诚实守信,团结友善,道德品质优秀全员民主评议排序前40%;

3.2021-2022 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30%,积极进取,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;

4.在学术研究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;

5.热心公益事业,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服务,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;

6.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。

7.已被评选为“自立自强标兵”的学生不可重复参评。

人文学部 2021-2022学年“自立自强标兵”候选人推荐名额为1人,具体内容详见附件。

(二)材料上报

申报人需要准备以下3项材料:

1.《大连理工大学2021-2022学年“自立自强标兵”申报表》 (附件1-1学生成绩及排名以奖学金评审系统为准

2.个人事迹材料。撰写个人事迹材料,以第三人称撰写,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自强奋斗经历,事迹须集中在2021-2022学年,行文简明扼要,全文字数3000字左右,文件命名为“人文-姓名”;

3.《大连理工大学2021-2022学年“自立自强标兵”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1-2,一式一份)

年级申报学生请于9月3012:00前报送上述材料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utwuyz@163.com

二、上银菁英奖学金

(一)参评条件

1.申请学生应符合学校奖学金评选的相关标准(详见《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》、《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;

2.申请的本科生学习成绩、研究生综合成绩须居所在专业年级总人数的前5%;

3.学习态度端正,专业基础扎实,具有创新精神;

4.积极进取,爱国爱家,孝敬父母,遵纪守法;

5.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,堪为全校学生楷模;

6.已获得“上银菁英学生奖学金”的学生不可重复参评。

本年度上银菁英学生奖学金面向本科生评选8人(其中定向机械工程学院1人),人文学部至多可推荐1人参评,具体内容详见附件。

(二)材料上报

申报人需要准备以下2项材料:

1.《大连理工大学 2021-2022 学年上银菁英学生奖学金申报表》(附件2-1,一式一份)(学生成绩及排名以奖学金评审系统为准);

2.《大连理工大学 2021-2022 学年上银菁英学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2-2,一式一份)。

年级申报学生请于93017:00前报送上述材料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utwuyz@163.com。评审暂定10月5日下午通过打擂形式开展,届时个人自述3分钟,提问2分钟,可酌情提前准备。


附件:

关于评选大连理工大学2021-2022学年“自立自强标兵”的通知

附件1-1:大连理工大学2021-2022学年“自立自强标兵”申报表

附件1-2:大连理工大学2021-2022学年“自立自强标兵”申报汇总表

《关于评选大连理工大学2021-2022学年上银菁英学生奖学金的通知》

附件2-1:大连理工大学2021-2022学年上银菁英学生奖学金申报表

    附件2-2:大连理工大学2021-2022学年上银菁英学生奖学